第四十三章 我的故事 (第1/2页)
(本章出女主。我只能再求收藏了,起码别再掉啊!)
五月末,春夏之交,夏季即将降临北美大地。
在属于地中海式气候的洛杉矶,夏季将是这里一年中最干燥、最炎热的时候。不过从太平洋吹来的海风延缓了热浪的侵袭,此时的天使之城正是温度宜人。
这座美丽的城市,最吸引人的莫过于位于洛杉矶西北郊区的好莱坞,这个世界电影工业的中心和娱乐之都。
不过,5月31日的洛杉矶,最最吸引人的不是西北区的好莱坞,而是处于西南角英格尔伍德区的洛杉矶大西部论坛球馆——The-forum。
此时,还是早晨8点多,周末的阳光已经唤醒了洛杉矶市的市民,而在大西部论坛球馆Team-store旁的售票处,长队从昨天凌晨已经排起。
因为NBA的总决赛将在明天移师洛杉矶,届时,洛杉矶的球迷将在大西部论坛球馆观看洛杉矶湖人和费城76人的比赛。
在之前的1981年季后赛,作为卫冕冠军的他们首轮就被休斯敦火箭淘汰,现在是他们重新证明自己的机会。
挡在他们面前的又是80年的老对手费城76人。
因此,洛杉矶的球迷也是热情高涨,希望能在主场见证球队在三年中第二次夺得冠军。
“我需要三章票,东看台,嗯,中间的位置就可以了……嗯?没有了?那稍微靠后一点也无所谓……好的,就这几个吧。”
在长长的队伍当中,一个极为高大的身影吸引了所以人的注意。
“哇,这个家伙应该有6尺10了,和摩西·马龙一样高。”
“别提摩西·马龙了,你知道我最讨厌这个家伙,就像讨厌凯尔特人一样。”
“凯尔特人已经被76人做掉了,而我们又2:0领先,我看76人是不会有什么机会了。”
“是啊,我有个朋友就是费城人,我俩现在都快绝交了……”
那个高大的人在买到票后便迈着大步离开了队伍。
“哇,那家伙竟然是个黄种人?很少看到这么高的黄皮肤。”
这个买票的高个子就是甘国阳。
昨天,他和甘国辉、陈星一起来到了洛杉矶,准备到现场观看今年的总决赛。
甘国辉和陈星除了看比赛外,还要去他们申请的大学提交材料。
甘国辉在他老妈的帮助下,申请到了南加州大学,而陈星则是申请了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,一所公立学校,学费更便宜。
所以,到大西部论坛球馆排队买票的重任就交给了甘国阳。
因为他相当于中国的体育特招生,在入学程序上和普通大学生不太一样,所以只有他很闲,一大早就来排队了。
不过甘国阳还是低估了洛杉矶人民对总决赛的热情,六点多钟他到达球馆时,售票处早已经长龙盘绕了。
一直排了将近两个小时,甘国阳才终于买到了三张位置还算可以票,最起码不用坐在篮筐后头了。
在排队的过程中,他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,他的身高和肤色实在是太惹眼了。
不断有周围的人和他搭讪,问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,喜不喜欢篮球,让甘国阳充分体会到了洛杉矶人民的友善。
买到票后的甘国阳并没有直接回旅馆,在这宜人的天气里,他想在附近走走,反正另外两个家伙还要忙别的事情。
在大西部论坛球馆的北边,是洛杉矶的信仰墓地公园,而在西边则是英格尔伍德区的大街。
“英格尔伍德?英格尔伍德?我怎么记得好像有什么人是住在这里的?”甘国阳想着英格尔伍德这个地区名字,觉着有些模糊的记忆,好像有他认识的人是住在这里的。
事实上,甘国阳所认识的住在英格尔伍德的人,就是保罗·皮尔斯。
在上一次滨海球场的偶遇后,皮尔斯就举家搬迁到了英格尔伍德,甘国阳也因此失去了和这个未来球星练球的机会。
现在他绞尽脑汁地想着到底是谁住在英格尔伍德,却再也记不起来了。
这个时候,大街旁一家商店内的电视机银幕吸引了甘国阳的目光,也让他不再费劲思考到底谁住在英格尔伍德。
甘国阳记得在后世的电视电影里面,如果讲的是80年代美国的故事,在街边常常会有大的玻璃落地窗,里面要么摆放着皮草、大衣、珠宝,要么就是一摞的电视机,在那里播放新闻或者体育比赛。
现在,甘国阳经过的一家店里,就放着一摞的电视机,电视机里正在播放着关于总决赛的消息。
在之前的两场比赛中,客场作战的湖人首场在费城偷得一场胜利,带着1:1的总比分回到洛杉矶,取得了主场优势。
甘国阳看着橱窗中18寸的彩色电视机,播放的画面带着些粗糙的颗粒,却也被精彩的比赛集锦所吸引。
更让甘国阳吃惊的是,这些电视机播放的频道竟然是台湾的,因为他已经看到集锦结束后播放的广告是台湾广告。
甘国阳是好久没有在电视上看到华人的面孔了——除了在新闻中偶尔出现的路人甲。
“这家电器店难道是华人开的?”甘国阳有些好奇,他抬头一看,果然,招牌既有英文也有中文,写的是正民电器。
甘国阳低下头又看了一眼电视,发现电视上在播放一个运动广告,是阿迪达斯的。
广告的女主角是一个十四五岁篮球手,留着一头齐耳碎发,明眸亮齿,画质粗糙的老式电视机也无法掩盖她雪白的肌肤。
更重要的是,她身上充满着一股运动的气息,在电视中的的笑容带着一股子青春和活力。
甘国阳看着这则广告的女主,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。
“今天怎么搞的?怎么老是有似曾相识的感觉?”甘国阳满脑子的问号,他觉得自己今天不太对劲,看到想到一些东西,总觉得有印象,可又记不起来。
广告结束,给了女主角一个正面的特写,惊人的气质随着屏幕扑面而来,熟悉感再一次冲击了甘国阳的脑海。
“啊!我知道了,这是……”甘国阳终于想起来这是谁了。
“喂!你老站在我家店门口干什么呀!又不进来买东西!”这时,清脆响亮而又带着几分恼怒的声音在甘国阳的耳边响起。
“王祖贤!”甘国阳终于想起来电视机里的面孔是谁了,而他也听到了一旁传来的声音,转头望了过去。
“谁是王祖贤?你这个大高个站在我家店门口想干嘛?电视还没看够啊?”
说话的是一个身穿鹅黄T恤,牛仔短裤,戴着鸭舌帽的高个子女孩。
她脚上拖着一双人字拖,叉着腰站在玻璃橱窗前,瞪着大大的眼睛,撅着小嘴,向着甘国阳斥问。
“呃…这个…”甘国阳突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,这大街上他想在哪儿看就在哪儿看,又不影响店里的生意。
况且电器商店的大玻璃窗不就是用来给人参观的吗?
他又打量了一下这个突然出现的凶蛮女孩子,才发现这个女孩儿好像是个混血儿。
尽管因为带着鸭舌帽加上逆光,看不太清楚她的具体容貌,却也大致可以看清她弧线优美的脸蛋,以及修长优美的脖颈,在阳光下泛着耀眼的白色。
而她的鼻子、嘴巴显得小巧而精致,和西方白种人不太一样,但又不似一些黄种人那么扁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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