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6章 又快又狠又准 (第2/2页)
“但是,这一切,并!没!有!发生!”
现场观众和主持人、嘉宾、甚至陈运宏本人,全都被汪谦的讲解给吸引住了,当过主持人、当过导演的人就是不一样啊!讲故事太有吸引力了。
“封官之后陈州主带着妻子一同启程去江州上任,结果乘船过河的时候,那开船的老司机看到美美哒的陈夫人,色心一起便杀了陈州主又强占了陈夫人,陈夫人悲恸不已当即想要跳河随丈夫去了……”
“可是她不能!”
“因为她怀孕了。”
“是的!此刻陈夫人肚子里的孩子就是:唐僧!”
“夫人忍辱负重,生下孩子却担心孩子会被老司机伤害,难以顺利长大,便决定把他放入江中顺流而去,希望有缘人收养长大后为父报仇。”
“扔出去的娃泼出去的水,就这样放进江里漂流着,陈夫人考虑着以后如何和儿子唐僧相认呢?聪明的夫人咬破手指写了一封血书放在娃娃的襁褓中作为信物,可她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够稳妥,比起可能遗失的身外物,还是在孩子身上留下直接的印记比较靠谱。”
“于是惊天地泣鬼神、让一众妖怪们干望着流口水的一幕来了。”
“陈夫人深情凝视此时还是个宝宝的唐僧,深情地抚摸他的左脚,然后慢慢地放到嘴边生生咬下了唐僧小宝宝左脚的一根小指!”
“你们别以为我瞎编的,《西游记》原文是这样写的:但恐难以识认,即咬破手指,写下血书一纸,将父母姓名、跟脚原由,备细开载。又将此子左脚上一个小指,用口咬下,以为记验。”
“请各位看官看清楚,并不是在小玄奘身上留下一道疤痕,而是硬生生的将一个小脚趾头给咬了下来!连血带肉咬了下来!”
“想来殷小姐也是别无他法,其他的记号都可能会消失,咬掉一个脚指头,这个肯定改变不了,以便日后相认。可怜小玄奘出生才三天,就被自己的亲身母亲硬生生的咬掉一个脚趾头,从此唐僧只剩九趾,肢体不全。”
“取经路上,想吃唐僧肉的妖魔众多,想不到唯一尝过唐僧肉的,却只有他的亲生母亲。陈教授对《西游记》倒背如流,应该会记得这一段描写吧?我说的可是事实?”汪谦看向了陈运宏。
陈运宏面红耳赤,吭哧了好半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,别人不知道,但他研究《西游记》五十年,当然记得书里有这么一段情节,但是,在汪谦没有揭示答案之前,他怎么会想到成功吃到唐僧肉的……会是唐僧的亲妈?
咬下唐僧的脚指头当信物,也算……咬下了唐僧身上一块肉?
确实算啊!
主持人、现场观众和其他嘉宾一起看向了陈运宏,看到他的表情之后确信这一段确实在书里存在。
听说战斗汪不好惹,没想到陈运宏还要鸡蛋碰石头,结果被现场打脸,打得又快又狠又准,真的很替陈运宏感到脸疼啊!
“原来石叫兽也就是个招摇撞骗的主儿!”
“石叫兽嘲讽汪谦不懂《西游记》,结果一个问题就证明了汪谦比他更懂《西游记》啊!”
“石叫兽招惹谁不行?非要招惹战斗汪,这一脚踢到石板上去了吧?”
现场观众看到这一幕议论纷纷,陈运宏的教授、专家形象在一夜之间崩塌。
不过汪谦并没有停下他的讲述,打脸要打全,打完左脸,怎么能放过右脸呢?
“但是整件事呢,真正细思极恐之处却并不是唯一吃过唐僧肉的是他的生母,而是他生母的结局。”
“唐僧长大之后,与母亲相认,杀父仇人刘洪得以伏法,父亲陈光蕊也复活归阳。故事到了这里本来该是个大团圆的结局,可作者在交代后面的个人结局时,唐僧继续修行,陈光蕊得到唐王重用,而唐僧的母亲殷温娇呢?”
“书上原话是: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”。
“按照当时人们的观念,她被刘洪霸占了十多年虽然并非自愿,但身子不清白却已是事实,只有以死洗刷。作者写到这里的时候,竟然是满满的褒奖口吻,似乎对殷小姐深明荣辱的全节之举欣赏不已。”
“‘毕竟从容’四字,每每看到,心中就一阵发寒!这代表的就是我们华国的文化?女子被强盗所掳,强忍几十年服侍在强盗身边只为给夫君报仇,大仇得报之后,却要‘从容自尽’以保持自己的贞节!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作者和后人的赞许!”
“这是陈教授所声称的我们的华国文化吗?”
“我们要把这样的文化传播给谁?”
“这样的封建糟粕拿到世界上,不怕被人耻笑?”